各教学班:
撰写专科毕业实习、实践报告是一个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,是对专科生所学知识的全面检验。为规范专科毕业过程管理,特制定
本撰写要求及工作规范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1、各教学班应在专科生的第四学期末下达毕业实习、实践任务。
2、学生应在第五学期中期把实习、实践报告(报告内容与学生专业相关,字数不得低于两千字)及毕业实习、实践鉴定表交到学习中心。
3、专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、实践报告及实习、实践鉴定表由各教学班
装订并上交到学习中心。
二、
1、各教学班负责专科毕业实践工作人员应在2018年5月10日前收集毕业实习(实践)报告及毕业生实习(实践)鉴定表,安排教师评阅并将报告及鉴定表装订并上交到中心处;
2、各教学班专科毕业实践工作的人员应在2018年5月25日前上报专科
毕业实习(实践)成绩,上报成绩的方式和考查课相同;
3、专科毕业实践工作将严格按以上时间安排执行,请各教学班一定要通知
到学生本人及其指导老师,逾期学习中心将不再受理。
4、以上工作需上交电子稿的资料,请发刘老师邮箱263579841@qq.com,
邮件命名为“教学点+资料内容”。
5、各教学班负责毕业实践工作的老师,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,
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一定与学习中心联系。刘老师:028-85541141
(上班期间),15928186815(放假期间)。
住建厅学习中心
2018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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